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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多手段配合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18      浏览次数:2037    分享:

  在新消法实施三个月之即,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通报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相关情况。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在注册登记、广告监管,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消费维权等方面来配合做好食品市场的相关监管工作,据工商总局公布,在2013年,全国工商系统一共查处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案件11.7万件,案件总值2.6万元。

  在国务院的机构职能转变之后,工商部门和食品安全的距离是变远了,但其实在监管方面,工商部门仍然是有非常重要的角色。工商局介绍,下一步在做好食品市场行为监管方面,会从几个要点来入手,一个是要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利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等手段,强化食品企业的信用监督,推进诚心体系建设,使食品违法的相关责任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之前提到过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今后这个信用体系会和企业的注册年检等一系列行为密切相关,企业如果在一些方面信用指数比较低的话,那么在其他方面也会受到市场的各种约束;此外,工商总局还会贯彻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部署,加大对食品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防范力度,依法保护食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严厉查处食品商标的侵权案件;在广告监管方面,工商总局将会针对,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广告中宣传制品的治疗效用,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为特定功效,做证明等虚假广告等违法案件,还会严厉查处食品虚假宣传、仿冒误导以及利用市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和不正当行为。